各有關部門:
根據國家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省科技成果實行在線登記(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軟件(在線版)網址:http://jl.hnkjt.gov.cn/cgdj/)。現將2021年國家科技成果在線登記通知如下:
一、登記程序
(一)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按照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利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錄入成果信息,根據屬地化原則或行業管理原則向所在省轄市科技局或省直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登記。
(二)各省轄市科技局或省直有關部門應對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對成果登記的條件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科技成果,向科技成果登記部門推薦申請登記。
(三)科技成果登記部門對辦理登記的科技成果進行在線審核,對審核通過的科技成果予以辦理登記,由登記部門頒發登記證書。
二、登記材料
(一)應用技術類
財政性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須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或結項證書;
2.技術研究報告;
3.科技查新報告;
4.檢測報告;
5.1篇SCI論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為發表5年以內,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所發表的文章,其它完成人的文章不用提供);
6.兩家單位應用證明(需蓋應用單位公章)。
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須提供以下材料:
1.技術研究報告;
2.科技查新報告;
3.檢測報告;
4.1篇SCI論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須發表5年以內,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所發表的文章,其它完成人的文章不用提供);
5.兩家單位應用證明(需蓋應用單位公章)。
(二)基礎理論類
財政性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須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或結項證書;
2.研究報告;
3.科技查新報告;
4.1篇SCI論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須發表5年以內,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所發表的文章,其它完成人的文章不用提供)或學術專著(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的專著,專著須發表5年以內);
5.論文收錄引用證明。
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須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報告;
2.科技查新報告;
3. 1篇SCI論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須發表5年以內,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所發表的文章,其它完成人的文章不用提供)或學術專著(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的專著,專著須發表5年以內);
4.本單位學術部門(或學術委員會)等出具的評價意見;
5.論文收錄引用證明。
(三)軟科學類
財政性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須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計劃項目結項證書;
2.研究報告;
3.科技查新報告;
4.1家省級行政機關或以上單位應用證明或佐證材料;
5.2篇核心期刊論文(論文須發表5年以內,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所發表的文章,其它完成人的文章不用提供)或學術專著(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的專著,專著須發表5年以內);
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須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報告;
2.科技查新報告;
3.1家省級行政機關或以上單位應用證明或佐證材料;
4.2篇核心期刊論文(論文須發表5年以內,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所發表的文章,其它完成人的文章不用提供)或學術專著(只提供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的專著,專著須發表5年以內);
三、注意事項
(一)持一年以內(以申請登記日期為起止時間)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證書、動植物品種審定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行業標準等)、或行業準入證明(如新藥證書、醫療器械準入證書、原藥和制劑農藥登記證等)直接進行登記,無需提供其它材料。成果登記完成人須與專利證書人員保持完全一致。(持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不能直接登記)
若上述證書僅顯示單位持有信息,須補充提供證書持有單位意見、成果完成人名單并加蓋證書持有單位公章。
(二)企業申報應用技術類時,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證明可替代核心論文,實用新型名稱需和成果名稱具有關聯性,且發明人的第一完成人與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一致。
(三)財政性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進行登記時的人員名單須與驗收結項時人員名單保持一致。
(四)發表論文為外文時須提交期刊名稱、論文摘要、發表論文作者及論文題目等中文翻譯;成果登記第一完成人須為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論文須上傳能證明為核心期刊的封面等材料及目錄; 提供的學術專著須上傳專著的封面及出版年份信息頁的掃描件;論文收錄引用證明需由國家正規檢索機構出具并加蓋檢索機構公章。
(五)XX(遴選)數據庫收錄期刊、XX數據庫統計源期刊、XX數據庫來源期刊及XX數據庫收錄期刊為非核心期刊。
(六)應用證明要求為除本單位外,提供加蓋應用單位公章的應用證明。
(七)上傳登記材料附件時,由于上傳附件系統無法清晰顯示,導致無法審核,請壓縮后上傳附件。
(八)驗收結項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應用證明均要求為一年以內。
(九)成果登記的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單位對所申報成果登記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成果推薦單位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對于在成果登記中偽造、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成果第一完成單位和第一完成人將取消成果登記資格。
四、聯系方式
科技處科研成果管理科 謝曉峰 李閃 0371-62506884
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0371-65974075;0371-65941765
科技處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