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科學基金總體工作部署,現將2020年資助期滿項目結題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項目負責人事項。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根據項目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并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同時注意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不得出現任何違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規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后,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審核通過后的電子版一致。
2.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確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3. 對于結題時資金應與預算保持一致,資金結余50%以上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應做出情況說明,經依托單位審批同意后與項目決算表一并提交。對無充分理由導致結余資金過多的項目不予結題。
4. 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5.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后,將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http://output.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6. 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應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受資助項目論文開放獲取的有關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學基金資助論文發表時,將經同行評議后錄用的最終審定稿存儲到信息系統,不晚于發表后12個月開放獲取;如果論文是開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許存儲最終出版PDF版的,應存儲論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 受理材料要求。
1. 依托單位將按照《條例》等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每位項目負責人應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項目,不得逾期。
2. 項目負責人應于2021年2月20日16時前通過信息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上傳提交。依托單位將逐項審核、反饋、確認,并于2021年2月28日16時前提交完畢。項目負責人應及時關注系統狀態,待基金委審核接收后,2021年3月8—9日將紙質結題/成果報告(一式兩份)報送至中原工學院龍湖校區行政樓306科技處辦公室,由依托單位統一寄送。
科技處
2021年1月6日